法律專欄

消費糾紛-網路購物.醫療糾紛.消費糾紛


消費糾紛購物之後,不想買了?

{ 問題 }
買了商品,結果因太貴或其他理由,不想買了!可以嗎?

{ 回答 }
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,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,雙方都不能反悔。

但是,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,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、脅迫; 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,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 廠商解除契約外,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。也就是說,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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